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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更新时间:2023-05-21 08: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情况下,会议通知于同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推选华建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推选陆春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第五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华建飞、孙翀、陆春校、倪益剑、徐小华、吴士敏、屈哲锋;华建飞为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工作的需要,聘任倪益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工作的需要,聘任滕兆丰先生(简历附后)为常务副总经理、尹志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胡建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工程师、金锡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张治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邵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杨烈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倪益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富阳热电有限公司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等,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滕兆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员、缆线分厂厂长助理、制造部部长助理、技术质量部部长、技术部和市场支持部部长、销售经理、电缆总工程师。现任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负责人、杭缆电缆导体制造(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尹志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科副科长、企管人事科科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胡建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富春江集团杭州电缆厂机械员、工艺员、分厂副厂长、分厂厂长,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导线分厂厂长等。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全国裸电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杨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位。1999年12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浙江杭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金锡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电缆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经理,浙江富春江集团精密薄板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等。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张治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技术质量部主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部长、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经理、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经理。

  邵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5生,本科学历,党员。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政工部科员、董事会秘书、团委书记、董事长助理、总裁办主任。现任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杭州永通中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永通线缆销售有限公司、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监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8、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14为特别决议,已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因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在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情况下,会议通知于同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选举卢献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公开发行了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36号文同意,公司7.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3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杭电转债”,债券代码“113505”。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杭电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8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杭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29元/股,当前转股价为7.03元/股。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向下纠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3年5月5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杭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已满足“杭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杭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杭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5.64元/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5.97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杭电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5.97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杭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98元/股。

  因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杭电转债”于2023年5月22日暂停转股,自2023年5月23日起,“杭电转债”转股价格由7.03元/股调整为5.98元/股,并同日恢复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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